劉家儀:夜深思考:社會民主運動中的Metoo-淺談劉魏案

最近曾金燕 (Zeng Jinyan)写一篇《劉懷昭對魏京生案 》的文章,令我感慨良多。其中一個原因,是這兩位案中人都曾在我生命中留下影子~

年少的我曾經有機會與民主派前輩-提倡第五個現代化的魏京生共聚一頓飯,交流了幾小時。最後談到八九民運這類大型社會社動能否短期內在中國重來。當時,魏先生語重深長地勉勵我們這些年青人,要做好準備,運動隨時都會來。

人生的緣份總是奇妙的。後來,我在2002年於北京大學時曾接受劉懷昭訪問,因而結識。由於她也是北大人,彼此多了一份親切感。沒想到,畢業後能在香港跟她重遇,後來也時有聯絡。

但,我想先把這些私人情感擱一邊,談談民主運動中的 #Me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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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性侵事件,大部分人都會關注事情的真實性。
或許,我們可以回到更廣泛的社會情況及邏輯思考:

1   在父權主義主導的社會中,針對女性的性暴力/性侵犯(通常是男性性侵犯女性)是否一個普遍現象?【是的。】

2   男性性侵犯女性這種普遍現象是否可能藏於社會每一個階層?【是的。】

3   在政治圈及社運圈是否可能同樣存在男性性侵犯女性?【是的。】

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否定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但,另一方面,對性侵事件作出指控的人(通常是女性)卻往往面對諸多質疑。那麼,人們不禁地問:

4   在父權主義主導的社會中,是否對性侵受害者充滿歧視?【是的。】(許多研究都說明這一點)。

5   一個女性遭受到侵犯之後,是否有可能因為怯於社會歧視而沒有立即發聲/出聲?【是的。】(許多研究都說明這一點)。

6   如果受害人因性侵而懷孕,並在生下孩子後才決定發聲,是否有可能會受到額外的挑戰和打壓?【是的。】

既然這些可能性都存在,我們便沒理由一開口就質疑,甚至否定事件的真實。然後轉移去不斷指責女性受害者說謊或是另有目的。

既然這些可能性是存在,為什麼我們不能平心靜氣,認認真真地去了解事件?如果大家仍然相信法治,何不待法庭協助去釐清事實?為什麼連這個空間都扼殺?

既然這些可能性是存在,那麼受害者透過法律程序去尋求公義,這是恰當的途徑,也是每個人的權利。女性不應該因為透過這個途徑尋求公義而要面對額外的指責及苛刻的對待,甚至乎是抺黑。

劉家儀